2021年年末,一對名人夫婦的離異成為了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,大家樂此不疲地學習 Gaslighting 一詞。那時我就想,不知道我們可不可以再多學一個字:愛。

❤️ 關於愛

不知你可有想過,「愛」自身並非「情緒」,卻最能勾起我們的種種情緒——快樂、滿足、憤怒、悲痛、嫉妒、噁心、恐懼、羞恥與罪惡感——而且特別強烈,肉體的心靈的,有人因愛變成更美好的人,有人卻因愛變得醜陋怯懦,甚至瘋狂。

正因如此,有許多人都因愛碰壁,並來到輔導室。

大家彷彿都在尋找世上那「理想的愛」,卻不知道關鍵是找到「對的人」,還是學習「如何愛」?

👨‍🦱👩 對的人:另一半之所以稱作另一半

有人相信眾裡尋他,找到命中注定的 Mr/Mrs Right,就能有圓滿的愛情,是最理想的愛。

其實這「另一半」之說來自希臘神話。相傳遠古的人類是四足四手前後兩張臉的,他們力量很大,會挑戰神,於是宙斯決定把人一分為二!從此,人只剩一半,找到世上另一半的自己,才算完整。

這命定的另一半更必然是「永恆的愛」,因為對方既是命中注定,又怎可能要中途換角?

然而,神話只是神話,我們如何知道對方就是命中注定?難道只有走到終點的人才算「真愛」? 那麼我們豈非到死的一剎才能知道自己找的人,就是對的人?

Lets learn love

💭❤️怎樣才是理想的愛?

這「理想的愛」還有太多形態,畢竟我們每個人都在定義自己理想中的愛,一百個人可能就有一百種對愛的理解

有人始終認為,即使夫妻不和順,為了「家庭完整」,分開 is not an option,是為忠於家庭,愛的堅持;有人認為愛是火花,一瞬即逝,當下輕狂就好,愛得激情;又如上一輩,歌頌貞節,寡婦能終生不再嫁,亦是愛的體現。

這些標準都受社會文化、成長背景所影響,往往我們和 Client 走著走著,便會開始撥開「以愛之名」下的真相。他真的是為「愛」持守?還是出於害怕被人指指點點?抑或大家都只是為了某一個特定時空下,我們所嚮往的「愛的模樣」?


下集|來談談愛的哲學(下)|你關心愛的對象,還是愛本身?


|參考|

黃沐恩。(2019)。《情動於中——生死愛慾的哲學思考(通識教育叢書)》。香港:中文大學出版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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